首页 | 单位职能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政务公开 | 专题新闻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8-08-10 17:59:21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暑期建筑

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市容园林委、区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天津市连续发生蓟县“4·24” 、宝坻“6·29”等多起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建设施工整体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按照市、区领导指示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安排,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区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暑期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和范围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18年8月初至9月底。

  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房屋建筑工程、既有房屋修缮改造、市容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未批先建、资质证照不全、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和非法建设项目。

  二、整治活动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5日前)

  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持续深化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重点对施工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查检查阶段(8月15日-9月24日)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配备专业人员,集中对涉及到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单位有关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对各类重点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专项整治期间,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市容园林委、区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的日常工作由区建管委牵头,深入各有关单位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汇总阶段(9月25日-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每半月定期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归纳本部门相关工作数据,补齐短板,并于9月28日前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上报至区建委(邮箱:nkzdaqk@163.com),区建委将情况汇总整理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整治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建设施工领域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由相关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2.狠抓现场督查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各级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认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突出强化执法和追责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严格进行行政处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予以上限处罚,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一非27380132;岳大庆27560771)

  (此件主动公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