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执法科室、执法大队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市政府关于在监督检查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监管执〔2016〕52号)、《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等有关内容,结合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南开区安全监管局决定从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南开区安全监管系统开展一次由南开区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南开区安全监管局成立由主管局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执法监督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知的制定,被抽查企业和各科室、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确定及后续追踪等工作。
二、被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的确定
由南开区安全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各科室、执法大队上报的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单,随机抽取确定被抽查对象。抽查企业数量按照不低于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家次的30%的比例,结合南开区安监局各科室执法人员情况分三批次在南开区安监局门口网站进行公开(第一批次与7月31日前公开,第二批次于8月31日前公开,第三批次于9月30日前公开)。因各科室、执法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所以检查人员由相关科室确定。南开区安全监管局各执法科室、执法大队根据南开区安全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抽取确定的企业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家的抽取可由各科室、执法大队根据被抽查企业的类型和检查内容从南开安监局专家库中自行确定。抽取结果见附件1。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厅函〔2016〕256号),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具体情况,由监督检查人员自行确定。监督检查前,应当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制定书面的现场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具体的现场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并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检查。同时要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重要手段。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研究解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完善痕迹化管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单位商业机密内容外,通过互联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对抽查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全过程记录方式进行,在监督检查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并对现场检查的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各项制度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要通过主流媒体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震慑力。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务实、落实、扎实,效果明显。
(四)总结分析。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注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总结分析,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抽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要及时反馈。抽查工作完成后,各执法人员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反馈表》,执法监督人员及时汇总统计,并于11月15日前在南开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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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安监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