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安委办下发的《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津安办【2017】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依照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各类机动车肇事事故发生。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津安办〔2017〕22号)
(联系人:岳大庆;联系电话:27631609)
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