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生办2017-7
区各有关单位:
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可能导致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日增,为了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7】13号文精神,现就我区如何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形势。
随着我市春夏季节的开始,硫化氢中毒事故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统计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废水池、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地下管道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中且多为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区各有关单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要求各单位突出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及时制订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内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确保全运会期间我区不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抓好源头管理。
区市政局、区环卫局、区房管局物业办、区建管委、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及辖区内的供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承担行业领域内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区各街道安监科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卖场、购物中心、小饭店、小宾馆、写字楼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特别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有限空间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各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向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机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取得施工现场资料,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专项施工作业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新老污水管道拆堵作业等危害风险较大的施工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合法发包,强化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要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责任。存在有限空间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提倡将污水管网维护、疏堵、管道拆堵作业等危险作业委托专业(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实施。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的化粪池、电梯间、二次供水池、隔油池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巡查,设置明显警示标示,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处理。专门从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单位要实行危险作业内部审批制度,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不得以发包单位审批代替本单位内部审批;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定期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将应急演练情况报发包单位备案;施工作业现场要设置明显警示标示,向社会公布施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加大宣传,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区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范硫化氢中毒的安全意识,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各有关单位要设置经过预防硫化氢安全知识培训的专人负责预防硫化氢安全管理工作,对从事地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员工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特别要在开工前、高温季节增加培训力度,增加培训频次,完善教育培训记录,并将教育培训情况上报发包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不具备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加大督查与曝光力度
区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工作开展缓慢、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能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投入、不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中。
2、完善台账,实行长效管理
各单位要通过每年对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台帐资料,做到心中有底数、应对有预案,真正实现针对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长效管理。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有关单位每季度月末25日前将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季度汇总表(附件1)、季度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2)、限空间专项检查表(附件3)、每季度工作动态上报南开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
附件:1、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季度汇总表
2、季度检查情况明细表
3、限空间专项检查表
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联系人:王冬生;联系电话:27631650 ;邮箱: nkzyjk@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