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安监局委托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暂行)并下发各区县,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现将市局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南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