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 件
南安生[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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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等天气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文件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从2016年6月下旬至9中旬在全区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居安思危,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复杂形势
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当前,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呈现涉及行业领域多,影响越来越大的态势,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面临着严峻考验。特别是去年,发生了“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安全生产工作遇到极大挑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切实分析、评估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切实认识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责任体系更加严明、安全监管更加严格、隐患排查更加严细、责任追究更加严厉,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警钟长鸣,切实抓好夏季安全生产检查
全区要深刻吸取“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事故隐患零容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借鉴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模式和方式,针对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也要抓好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一)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按照《南开区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津安生〔2016〕4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检查,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建设施工方面:要以高难深大项目,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等为重点开展检查。
3.交通运输方面:要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班车,城市轨道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检查。
4.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地铁站、客运车站、高层建筑为重点开展检查。
5.特种设备方面:要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检查。
(二)防汛
要以危险化学品的防水、防潮、防淹泡;烟花爆竹的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建设施工的防坍塌、防触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的防洪水、防道路坍塌、防地面塌陷;水库、水电站的防洪、泄洪;地质灾害的防山体滑坡、崩塌等为重点进行安全检查。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和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本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真查彻查、真改彻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尽职尽责,确保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一)周密进行安排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的高度,认真分析、研判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夏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各分管负责人要分别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18条的职责,确保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
(二)层层开展督促检查。要参照区级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队组成多个督查组,对本行业、重点企业、点位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各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也要分别带领检查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工作场所、车间班组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重点单位、薄弱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全力确保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聘请专家开展检查。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力量参与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借鉴区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检查;各集团公司、企业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安全评价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参与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检查效能。
(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梳理、细化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对象名单,坚决纠正只承担行业管理职责而不承担安全生产职责、只承担业务工作而不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错误认识和做法,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有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并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企业要重点做好对一线工人、操作者、各类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操作规程、隐患检查、防护措施方面的培训,并认真履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的程序,把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素质放在首位,使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大力推动科技兴安。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监控平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监控点位连接到相应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需要纳入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接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及时接入,尽快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应用目标,同时要督促已入网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视频、报警信号正常接入,落实“日报表”制度。
(六)严格执法严厉整治。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借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成功经验,对于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列入“蓝表”,督促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责令实施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列入“黄表”,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一律实行区县政府或行业领域挂牌督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要列入“红表”,坚决予以转产或关闭。对于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依规严厉处罚,防止出现只检查不处罚的现象。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追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
(七)全面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备勤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进入汛期,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各部门请于7月26日、8月26日将夏季安全生产阶段检查情况(见附件),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分别上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nkawb@sina.com)。
(联系人:岳大庆;联系电话:27631609)
附件:夏季安全生产月度检查情况报送表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