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关于开展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
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吸取2015年6月27日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举办“彩色派对”大型活动时发生的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专项检查的通知》(津安办【2015】18号)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全区落实好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可燃性粉尘爆炸的危害性,认真吸取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举办“彩色派对”大型活动时发生的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确实做好领导与组织工作,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以及所管理的行业、领域严禁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
二、检查范围
1、各类娱乐性活动、体育赛事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群体活动。
2、全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旅游场所、大型会展中心等公共场所。
三、检查内容
1、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严禁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的要求是否落实。
2、在非大型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数量,参加人员等因素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级别的,严禁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的要求是否落实;在封闭和相对封闭场所,严禁喷洒彩色粉尘的要求是否落实;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的且有明火、高温热源情况下,严禁使用彩色粉尘的要求是否落实。
3、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检查要求
1、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各类活动承办单位要开展自查自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深入细致开展检查。严格履行活动的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确需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数量,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2、对提供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各类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旅游场所、大型会展中心、公园、广场、举办大型庆祝活动的星级酒店等场所涉及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等要严格检查各类活动是否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签订安全协议,对各类活动要加强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对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单位要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特别是对自发组织的活动要加强巡视和巡查。
3、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委、区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容园林委、团区委等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本系统活动举办单位和提供活动场地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对报备活动的单位要将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告知。
4、消防南开支队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群众性活动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管理。
5、公安南开分局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依法严格进行审批和管理,将严禁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列为审批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6、区12个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发挥社区居委会报告监督的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内的开展此类活动的情况,结合正在开展的夏日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检查的开展。
五、开展督查与抽查工作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抽查,暗查暗访,推动各类活动承办单位和场地活动提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同时请有关单位于2015年11月6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检查情况报送区安委办。(nkawb@sina.com)
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