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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发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4-12-29 15:12:10


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发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2月3日

(联系人:王冬生;联系电话:2763155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加强全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办文件和区领导指示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于2014年12月初至2015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管合法行为,必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有效压减冬季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燃气、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爆炸性粉尘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一是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企业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中毒、防泄漏、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生产装置冬季开、停车方案中是否有防冻措施;企业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二是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设置是否符合布点要求,是否存在超量、超等级储存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防火阻燃棚,防火阻燃棚内是否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热锅等用电设施;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存在使用碘钨灯照明及使用非护套线的行为。

      责任部门:区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交警南开支队、公安南开分局、区质监局等做好配合。

      (二)建设施工方面一是检查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施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二是检查冬季施工方案编写、审批、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防风、防滑、防雪灾、防坍塌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检查施工现场防煤气中毒、防火灾措施落实以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宿舍取暖问题,工程现场施工、生活使用的明火作业、各类气瓶管理、存放、使用情况以及保温、保暖材料是否符合防火等级要求。六是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七是检查遇有降雪、大风恶劣天气时是否停止高空作业。八是检查生活区宿舍内电线是否乱搭乱接,是否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责任部门:区建管委负责牵头组织,消防南开支队、区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

      (三)燃气方面:一是检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对所管辖的调压设施、凝水缸和闸井做好相应的维护。二是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加强管线设施安全巡检,是否制定抢修维修等应急预案,是否备齐抢险物资及备件,是否配备抢修维修队伍并加强冬季安全抢修维修的安全培训。三是检查燃气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冬施方案开展冬季施工。

      同时,要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准销证从事燃气经营,燃气非法运输,非法充装,非法储存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非法违法加气站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

      责任部门:区建管委会同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区质监局、规划南开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消防南开支队、区执法局做好配合。

     (四)交通运输方面: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公交客运、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一是检查驾驶员、作业人员冬季安全培训和恶劣天气行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场站安全监控管理情况,针对恶劣天气和乘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建立、培训和演练情况,应急装备物资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三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针对寒潮大风的防抗措施以及冬季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四是检查车辆GPS动态监控是否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时、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六是按照《天津市关于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为,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责任部门:交警南开支队负责牵头组织,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公安南开分局等做好配合。

      (五)消防方面一是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服装、鞋帽、电子、玩具、沙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防护措施,对未按期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措施,对不能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提请政府进行关停。四要加强对举办的各类大型人员聚集活动的审批和检查,举行大型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责任部门:消防南开支队负责牵头组织,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做好配合。

      (六)特种设备方面一是对车站、医院、学校、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设备安全隐患,查处无证操作、超期未检等违规问题。二是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整治违规进行充装行为;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检查,打击非法充装、无证使用等行为;对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报告中是否明确充装介质等。三是对压力管道生产和检验环节等进行检查,打击无证生产、超期未检行为。

      责任部门:区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做好配合。

      (七)爆炸性粉尘方面一是在前期开展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存在爆炸性粉尘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现状等,同时逐步对存在爆炸性粉尘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实行差异化管理。二是对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在居民区内,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厂房未单独设置,粉尘爆炸危险作业的多层厂房安全出口、泄爆口等不符合标准规范且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对于在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中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挂牌督办,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责任部门:区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同时,建材、轻工、纺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工作推动。

      在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各责任部门要与全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各行业领域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时组织、同时推动。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部门

      区政府成立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谷云彪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朱文强担任,成员包括区安监局、交警南开支队、公安南开分局、消防南开支队、区质监局、区执法局、区建管委、规划南开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四、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部署阶段(2014年12月上旬)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确定各自动员部署范围,明确方案覆盖和下发的范围、数量,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责任部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和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2月中旬)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持续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要采取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严禁恢复生产。2015年2月中旬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区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安委会要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检查和督查,特别是对隐患突出、非法违法严重的行业领域和区域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区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负责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并成立联合检查、督查组,切实抓好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相关配合单位要全力做好配合。区安委会要组成督查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烟花爆竹、燃气加气等重点方面进行督查。各责任单位检查、督查情况请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汇总阶段(2015年2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后,于2015年2月24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同时,各责任单位要继续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切实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严密防范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各责任单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同时也要看到全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出周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别抓好所分管行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排查,全力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中要明确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和保障措施等,同时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要聘请安全生产专业管理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等,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上报。

      (三)严格执法,严厉整治。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坚持严查重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要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并严格实行行业或区政府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不进行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对非法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对安全生产重大非法违法问题安委会要组织联合执法,联合查处。

      (四)全面发动,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动员本单位全体人员参与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冬季安全检查的宣传,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实取得实效。

      (五)加强值守,强化应急

      各责任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总结,以及每月的检查督查情况请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nkawb@sina.com

      联系人:王冬生,联系电话:27631559。





抄送:各有关单位。

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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