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 件
南安生办[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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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办关于开展暑期防范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局及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截至目前共发生死亡事故14起,死亡15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9起,死亡9人;坍塌事故2起,死亡3人;触电事故3起,死亡3人。上述事故暴露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失管失控,作业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前对操作工人没有履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导致员工不具备相应的基本安全知识。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做好暑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2014]34号文件要求,区安委办决定于2014年7月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暑期防范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以遏制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为目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
专项整治自2014年7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二)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公路工程及市容整治、各类房屋改造和外檐清洗、用电等作业项目。
三、职责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及有关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涉及范围内的各方主体责任单位的专项整治。
具体分工:
(一)区建委:负责组织全区建设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
(二)区市政局:负责组织全区公路工程和市政养护工程的专项整治。
(三)区市容委:负责组织全区市容整治、立面整修项目的专项整治。
(四)区房管局:负责组织全区房屋修缮、改造、拆除的专项整治。
(五)区安全监管局:与区建委质安支队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建设施工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
(七)区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及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分包、承包、承租单位。涉及相关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安全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带队检查领导,将检查工作落实到作业班组和人员。请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及区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于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结合实际,加强推动。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及区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切实推动辖区和行业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要及时上报信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落实对所属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检查排查力度,加强对作业全过程的管控。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及集团公司要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制定、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提高作业本质安全水平。
请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及集团公司于8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街道、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