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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4-08-04 02:05:38

  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南安监管[2014]2号

  

  关于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硫化氢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当前,面临污水管道、井、池、污水泵站等清淤作业的旺季,是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的易发期。为吸取事故教训,及早预防,根据市安监局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促使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能力,减少硫化氢中毒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本次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范围是市政排水、房屋修缮、环卫、餐馆饭店、建筑施工等行业。

  治理的重点是对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垃圾填埋场、沼气池、化粪池、排水沟、泵站等有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进行清淤作业及相关作业。

  三、职责分工

  区市政局负责辖区内市政排水领域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领域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辖区内房屋修缮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物业办负责物业维保领域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区建管委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卫生系统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餐馆饭店和其他无主管单位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移动、联通、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

  四、治理步骤

  本次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培训阶段(42159日)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培训。由区市政局、区环卫局、区房管局、物业办、区建管委、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组织本系统、本辖区参训人员参训,培训地点设在广开街办事处会议室。

  2、自查整改阶段(5月10日至5月16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全面排查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场所,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3、检查督查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区安监局深入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排查隐患,杜绝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

  2、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要认真落实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知识教育;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快速检测仪器;加强现场监护,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进行清淤作业前,要向相关部门履行告知登记手续;对作业场所有毒气体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职业卫生的标准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台账,实行长效管理。各单位要通过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活动,掌握本系统、本单位内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台帐资料,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街道安监科要发挥安全监察组织网络作用,本着区域管理,重点检查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区域内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

   4、积极推广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新技术、新设备、先进的防护用品。加大投入,更新清淤疏通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机械设备和射水车进行疏通作业,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到硫化氢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机会,提升预防硫化氢本质安全水平。

  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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