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南开区消安办联合区安委办组织辖区高层公建和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物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多业态混合经营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等300余人召开警示约谈暨培训会。

会议组织观看了高层建筑火灾警示视频片,重新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当前辖区高层建筑、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敏感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和管理现状,针对前期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将消防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紧盯重点部位,全力做好隐患整改。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紧盯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建筑外保温材料、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三是加强培训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要修订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以“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契机,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自身防范火灾和抵御火灾的能力,确保救早救小救初期。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增进自觉履职意识。支队将依据《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及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启动信用信息采集与公示程序,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记录,推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增强信用约束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