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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应急管理局防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提示
来源: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2-28 17:50:00

    根据《市应急局关于防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的警示函》以及《南开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警示函》的要求,为有效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充分认识硫化氢的危害性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常产生在造纸、制革、食品加工(蔬菜腌制)、环卫、市政工程等行业中。此外,腌菜池、沼气池、地窖或疏通下水道、阴沟、隧道、楼堂馆所的水池、消防水池以及在某些化工生产过程中也有硫化氢气体产生。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在低浓度时有明显的“臭鸡蛋”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70~150mg/m3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超过700mg/m3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超过1000mg/m3,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二、切实强化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措施落实

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要做好风险辨识,要对本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各类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在相应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要加强特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监护人员要进行全程监护,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三是要加强承发包管理,存在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要强化应急救援,要制定针对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评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务必使从业人员掌握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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