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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心 南开区在行动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3-03-16 16:47:59

  南开融媒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南开分局、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在百脑汇科技大厦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及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消费者投诉举报明白纸》,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执法人员对电子卖场内的商户进行联合检查。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价格监管科、质量监管科、竞争执法科、万兴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卖场主办方和商户进行普法宣传和工作指导,要求商户诚实守信经营,严格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

  南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商标权利人的配合下查获了一批侵权白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进行扣押,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涉案商户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广开街道办事处、广开司法所与驻街企业联合举办“知权利、保权益、防风险、金融科普在行动”宣传服务活动。工作人员发放防范金融诈骗宣传页,并详细讲解金融安全和消费者维权知识,通过实际案例提示群众加强防范诈骗意识及风险意识,防止个人金融信息泄露。

  体育中心街宁发阳光公寓社区联合共建单位恒安标准人寿公司开展“绿色健康消费、共建和谐生活”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老年消费群体讲解消费者基本权利以及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陷阱,提升老年人金融理财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嘉陵道街宜宾西里社区邀请天津泽连律师事务所律师来到社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围绕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网购有七天的“后悔权”、网购平台“先行赔付”、经营者服务欺诈“赔付保底”、部分商品服务“举证责任倒置”和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时的解决途径等内容进行讲解并现场答疑。




(刘顺利 王英浩 郭佳 通讯员 王洋 王锦春 武虚涧 丁飒 余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