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传承人进行了认真论证评审。
经过专家论证评审,提出南开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7人(申报7人,通过7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日,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1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书面形式向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科反映(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反映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科
联系电话:022-87875132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E座503室
附件:《南开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南开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共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