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等相关规定,经实地核查、初审和组织文物专家组评估审查,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对文物价值已经消失的同仁里住宅楼(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撤销,现予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在工作中提高文物保护意识,积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和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我区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新的贡献。
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