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目无尊长
旧时,我国的家庭都是世代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要使大家庭能够和睦相处,就必须家有家长,族有族规,而其他人则要尊敬家长、族长以及宗族中年高望重的人,这体现在一个家庭中就是尊重父母。
一般父母健在的时候,忌子女擅管家务,即所谓的“父在堂,子不能专”,此外还有“父在子不得留名”、“父在没子财”等说法,这都是尊敬父母的表现。在与父亲的相处中,有的地方忌父子同桌、同席,否则就是“没大没小”,与禽兽无异。这种禁忌不仅在汉族中年深日久地继承着,在很多少数民族中也有表现。如彝族忌父子同凳同床坐,朝鲜族忌晚辈在长辈面前吸烟,景颇族忌在父母面前蓄长发、留胡须,忌在长辈面前开玩笑、做鬼脸等。
忌不敬祖先、不孝父母
我国民间普遍存在虔诚祀奉祖先神灵的习俗,没有一家敢怠慢自己的祖先神灵,否则就会被认为不孝。
民间还忌不孝父母,俗语说“抬手不打无娘子,开口不骂老年人”,如果子女在家中辱骂老人,不仅是对父母的不孝,自己还会折寿。为了表示对父母的孝顺,河南开封一带,旧时有为使父母病愈而自刑“上锥”的习俗,“上锥”就是拿锥子刺穿胳膊的肌肉,在刺的时候不能喊疼,如果喊就会被认为不孝。这种表示孝顺的行为不免有些过激,然而,孝顺父母不仅是我国千年流传下来的美德,而且应该得到进一步的继承与发扬。
忌婚姻自作主张
在古代,成就一桩婚姻必须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下,而忌讳自作主张,私定终身。这其中有很多的缘由,如显示家长的地位、避免婚前的不轨行为、获得门当户对的婚姻、以儿女婚姻作为政治等活动的媒介……无论哪一种都没有关系,最重要的就是父母包办。另外,与婚姻相关的便是生育。孔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将生育上升到孝顺父母的高度,古代做儿女的都逃不出这些禁忌。
在今天,婚姻自由不再是传说,没有子嗣的婚姻也不再遭人非议。
忌宗族乱伦
有学者说:“中国民族,一个人在其伦类中,有其前后左右上下之关系。此即所谓五品、三纲、六亲、六纪、九族等关系是也。”正因为有这个伦秩,而且这个伦秩不可变动混淆,所以,民间最忌讳的就是乱伦。其中以公媳的禁忌最多。
在汉族中,人们说“公公不搭媳妇肩”,“公公背儿媳,出力不落好”;在山东等地,禁忌公公到儿媳妇的房间里去。
在少数民族中也有很多关于公媳的禁忌,如彝族忌讳公公与儿媳妇说话;苗族、白族等忌讳儿媳妇与公婆同桌吃饭;柯尔克孜族忌儿媳妇的臀部对着长辈,因而儿媳妇从屋里出来时,不能转向,只能退着出去;哈萨克族妇女忌在长辈面前走过,要在其背后行走;傣族妇女如果要在长辈男子面前走过时,必须弯下腰走;侗族妇女如果看到长辈男子在楼下,这时就不能上楼。
除了公媳之间有乱伦的禁忌之外,平辈之间也忌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主要指的是叔嫂之间,所以,很多民族都有“嫂叔不通问”的习俗。
忌家庭纷争
无论古今,人们都忌讳家庭内部发生纷争,因为“斗气不养家,养家不斗气”。一个大家庭中,如果每个家庭成员都为家庭和睦着想,那么便会“和气生财”、“家运旺盛”了。如果整日你争我抢地闹意见,那么,家运破败便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这也是很多家庭都将“家和万事兴”的文字撰写在门楣上的原因。
(摘自三亿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