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南环改〔2025〕4号
当事人名称:天津市顺达中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663076903J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3号(存在多址信息)
法定代表人:石刚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5年1月13日对你(单位)进行调查,经查你(单位)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经营中产生的废机油壶(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刹车片(废物类别:HW36;废物代码:900-032-36)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列明的危险废物。
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废机油壶与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混存、废机油壶与废刹车片露天堆放于经营场所门口三轮车上,经称重混存、露天堆放危险废物为0.01吨以下,属于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以上事实,有《2025年1月13日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2025年1月13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5年1月24日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拒不改正的,将视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再立案处罚。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代收,咨询电话:27338206),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南开区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 电话:2703419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113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