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南环改〔2024〕044号
当事人名称:天津市南开区阳光它它宠物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DK5FD770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陈塘庄铁路支线交口东南侧阳光壹佰西园1-4-102
法定代表人:孙俪轩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调查,经查阅《营业执照》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你(单位)名称为天津市南开区阳光它它宠物诊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俪轩。
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调阅《辐射安全许可证》(津环辐证[E0085]),登记的一台高频X射线机(型号:D20,Ш类射线装置)在用,单位名称为天津市南开区它它宠物诊所、法定代表人为郑义联,属于作为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以上事实有《2024年11月27日巡查日报详情》《2024年11月28日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2024年11月2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4年12月4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4年12月18日调查询问笔录》《辐射安全许可证》(津环辐证[E0085])《检测报告》、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代收,咨询电话:27338206),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南开区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 电话:2703419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113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