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恒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南环改〔2024〕Z-011号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1-12 18:00:00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南环改〔2024Z-011

天津恒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4PYFD3C   

住所(实际施工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八堡村云河里29号(南开区西湖道与南丰路交口中医药大学北院地块项目)

法定代表人代帅帅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接投诉,我局于202496夜间对你(单位)位于南开区西湖道与南丰路交口中医药大学北院地块项目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调查

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现场正在钢筋捆绑加工和建筑材料装卸作业属于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以上事实有《202496信访处理登记表》《202496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202496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4918调查询问笔录《中标通知书》《建筑垃圾清运及材料供应合同》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咨询电话:27338206;互联网申请邮箱:nkqsfj_lak@tj.gov.cn),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南开区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电话:2703419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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