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友好医院(普通合伙)南环改字〔2022〕025号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10-17 18:00:00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南环改字〔2022025

天津南开友好医院(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783319711G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游青雄

地址:南开区广开中街216

20229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你(单位)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经调查你(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口腔科污水排放口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以上事实有202297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线索核查及记录》、《202298日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20229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298日现场问题提示单》、202299日调查询问笔录》及《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送达地址确认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022920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信息截图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同时,针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予以立案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印章)

二〇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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