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结合辖区实际特点,在线索筛查、宣传教育和案件办理方面同步发力,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在线索筛查上见真章。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10个线索筛查渠道,强化部门责任,全面排查线索,确保每个渠道筛查到位,上半年共筛查2666余条线索,实现“应筛尽筛”。
在宣传教育上增成色。线上线下同频共振,进社区、进公园、进企业、进商场,多途径、多维度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升公众对损害赔偿制度的知晓率。通过以案说法、环保课堂、发放明白纸等方式,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案例实践上出实效。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程序启动慢、企业赔偿积极性不高等难题,主动靠前一步,联动执法办案单位,从日常检查巡查、环境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等线索渠道入手,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一案双查工作模式,努力实现“查办违法行为、开展赔偿磋商、实施生态修复”闭环管理,兼顾执法力度和温度,有助于企业实现从“被动追责”向“主动担责”的转变。
2025年6月,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对天津某印刷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启动赔偿,在前期执法普法的基础上,向赔偿义务人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对损害调查、法律适用、责任追究等开展详细释法说理,结合磋商意愿,同意企业采用替代修复方式对受损环境予以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一案双查”,创新赔偿修复方式,放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效应,提升企业损害担责意识,确保赔偿到位、修复到位,持续改善南开区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