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31 18:00:0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更好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南开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着力推进我区赔偿工作落实落细

    组织推动不放松,切实推动赔偿工作常态化运行

在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下,领导小组继续对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南开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管理规定》列明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学习先进单位办案经验,明晰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南开见行见效。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统筹协调,通过横向联动、纵向沟通,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上持续发力。

筛查线索不松懈,切实保障筛查工作全覆盖

领导小组定期成员单位印发通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本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明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方面渠道,拓展案件来源符合生态损害赔偿条件的案件全方位摸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线索及时立案启动索赔程序共筛查案件线索4600启动15起赔偿案件。公安南开分局、检察院、法院从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入手,配合开展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办理案件不懈怠,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管理规定》,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南开取得良好成绩区城管委选取典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进行研究分析,通过日常监管、执法巡查共启动4起,赔付金额约为9.5万余元,鼓励赔偿义务人通过恢复原状、补植树木等方式确保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生态环境局从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入手,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反馈的第四批线索清单,今年共启动11起,通过磋商结案3,赔付金额约25.6万余元

强化宣传不停歇,切实提升宣传普惠性

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线上宣传,并依托重要节日节点采用发放《管理规定》普法明白纸、开展环保课堂等形式,积极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同时通过走访企业送法入企,提高企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责任意识,降低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发生的概率。科技局、财政局立足本职,加强宣传区城管委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对林长制、河湖长制、森林防火和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现场宣传和公众号推送;区生态环境局依托政务微信、微博,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全面提升公众对损害赔偿制度的知晓率

2024年,领导小组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管理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强化联勤联动,聚焦中心城区这一区情,将环境执法日常工作与损害赔偿有机结合,探索多样化的赔偿方式,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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