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以下简称《标准》),按照《天津市环保局贯彻落实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南开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南开区排污单位水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局印发了《南开区环保局贯彻实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作方案》。
我局将以此为契机,通过全面排查、科学评估,切实摸清我区现有涉水排污单位状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现状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排污单位,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提升改造计划,确保按期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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