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报告
2024年,南开区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执法大练兵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障。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点位2011次,出动执法人员4606人次,立案49起,结案75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2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起,共处罚款约101.77万元,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起,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0起,免罚金额约140.81万元。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强度持续加强,共排查安全生产相关点位491个,立案9起,其中核与辐射类立案7起,危险废物类立案2起,罚款约3.41万元。收办市便民服务专线、津云网上问政中心、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等渠道信访举报件5837件,办结率及按时回复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方面。
1.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读物,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共开展4次专题学法;结合干部在线、学法用法、执法监督平台等线上平台,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讲座,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方面。
2.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结合辖区企业行业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照《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好案件审查、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制度,共审查、审核案件49起,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
3.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2020年11月成立党支部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搭建“党建+业务”学习平台,通过党纪、职业道德、政策法规等理论武装,以党建带动执法本领的提升。
4.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立足普法重点和执法需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常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点等培训,聚焦辐射、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等执法专项检查要点,依托周五课堂,发挥执法骨干作用,鼓励人人做讲师,开展25余次培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目前执法人员已完成60学时的培训要求。
5.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考核、退出等情况。根据市、区司法局要求,组织单位48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规学习,全部完成考核且成绩均在90分以上。另根据执法实际,对不在一线执法的1名工作人员,申请注销执法证件。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梳理情况。经梳理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机械执法,表现为在执法自由裁量过程中具体分析少,主观机械适用法条,缺乏主客观原因分析;二是执法过程服务意识不强,表现为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强基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素养。依托执法大练兵活动,突出实战练兵,坚持以战代练、以赛促学,练强兵、筑精兵,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打造一支法治素养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执法队伍。二是抓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服务营商环境,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有为”并行,突出非现场监管,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强化科技赋能,用好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效率。
3.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对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环节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全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真实、规范、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现全过程留痕。责成专人按时限做好局官网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示,目前共公示25条行政处罚信息、30条不予行政处罚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聚焦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违法事实、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适用等方面,对49起案件依法做好法制审核。
4.行政裁量权基准使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精神,综合考虑当事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实行“首违免罚”和“轻微免罚”,通过普法释法、帮扶指导等形式,对30家次企业依法不予处罚,让企业充分感受“执法温度”。
5.涉企行政检查情况。按照天津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对辖区内涉大气、水等27家次点位企业依法开展监管,围绕大气、水、土壤、固废、辐射等专项检查任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提升检查效率和效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做好管家式服务。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
1.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全面落实关于《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的通知,已组建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支队通过优化队伍、提升培训、加强监督等方式,淬炼生态环保铁军,目前在编持证执法人员共30人次。
2.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情况。从检查对象及频次、执法过程、裁量基准等多方面,突出环境执法“事前抓源头、事中强监督、事后严考核”。统筹所有涉企检查任务,全力压减、合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逐项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执法全过程记录,高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适用自由裁量基准,最大限度避免“过罚不相当”现象。强化日常自查,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定期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覆盖自查,参加执法总队季度案卷评查,并充分运用评查结果,查缺补漏;积极配合稽查考核,一方面选派执法人员参与稽查,学习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围绕执法制度落实、现场执法规范性、案卷评查、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行政执法联合、跨区域执法情况。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共检查218家次企业。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通过联合执法、定期培训等形式,强化与街道、市场、应急等部门的互联互通,提升联动效能。共组织街道人员开展执法培训2次,派员82人次街道报到,开展联合执法41次,协助解决噪声、油烟等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6家第三方检测机构、3家检测线,依法开展检查。先后与和平、河西、红桥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与静海、红桥、和平、河西就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共建活动,与静海、红桥开展技能比武,提升实战本领。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等。围绕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案,多次与公安南开分局、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违法所得认定等座谈交流,着力破解部门间协作迟缓、认知差异显著及信息沟通障碍等难题。
(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方面。
结合我区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全面落实《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计划》、《2024年南开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基础能力建设、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等内容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现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各设1名案件审查人员、1名法制审核人员,并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智库作用,全面严格审核监督。
三、存在问题
1.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普法对象定位不够精准,普法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大水漫灌现象,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还不到位,距离精准化普法、说理式普法还有差距。
2.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自动监控、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领域,办案本领相对薄弱,非现场执法、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途径发现违法情况相对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要求,以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节日为依托,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辐射力和覆盖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执法帮扶,通过现场点对点普法、送法入企、典型案例解读等方式,充分将普法融入日常执法监管全过程,切实提高普法质效。
2.加强执法尖兵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模式,对接执法总队、各区支队,加强人员交流锻炼,加强自动监控执法设备应用,提高执法人员对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控平台、无人机巡查等现代科技手段的熟练操作技能,有效提升查实查准问题的能力,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