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3年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通过情况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我局应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组织专家对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现将2023年度南开区评审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天津市南开区2023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2024年5月23日
附件:天津市南开区2023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评审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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