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国家、市、区有关普法工作要求,依据《2023年南开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津南普法办发〔2023〕2号)及《南开区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修订),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为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南开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南开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任务
完成时限
1.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规等;
3.党内法规;
4.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5.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
本单位全体干部、行政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1.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长期坚持
2.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每年12月
3.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4.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
每年5月
5.党内法规学习;
6.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7.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每年6月
8.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宣传;
9.落实普法责任制,向重点行业、企业普及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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