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开区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有效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按照《南开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南开区现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
具体通知见附件:
关于开展南开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