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环保局完成2015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6-01-06 15:04:33

  根据《天津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加强我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环境执法监管,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加强对我区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每隔2个月对各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企业排污口水质及长街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形成长期跟踪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督促企业认真记录药剂投加量和污水实际处理量,推动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对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通过以上措施,保证排污单位不存在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能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维护我区环境安全。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