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仁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津南开]劳监询字[2024投]第047号)。依法责令你公司在收到调查询问书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报送以下书面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全体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复印件;5、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社会保险申报、核定、缴费凭证及名册;6、单位规章制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对你公司进行处理。请你单位到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或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22-87875307,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三层321。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