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社会保险南开分中心
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部
办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一楼大厅
各街党群服务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南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
(夏令制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22-27686925 022-87875328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办理形式:就近办、一次办、一网通、马上办、网上办。
申办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申办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收费标准:免费
申办程序:
首次申领:
1.向常住区社保分中心、区人社局、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办理;
2.社保分中心、区人社局、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后,现场告知办理结果。
按月申领:
1.向常住区社保分中心、区人社局、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办理;2.社保分中心、区人社局、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后,现场告知办理结果。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
知》(人社厅发〔2020〕24号)《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20〕40号)《关于进
一步畅通失业保险
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关于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有关
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