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办理部门: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工作部
办理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令制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87875325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办理形式: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收费标准:免费
经办程序: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下同)、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应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办理就业登记。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订劳动合同,应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就业登记和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办理;
2.到市、区任意一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进行线下办理;用人单位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用人单位为招用未在本市办理过就业登记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文件依据:
津人社办发【2020】91号《市人力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