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基地资格认定
办理部门: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办理地址:线下: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507室
线上:http://job.hrss.tj.gov.cn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45 下午 14:00—17: 30
联系电话:878785305、87875371
申办对象: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
1.成立满3年,信用良好,参保职工人数10人及以上(不包括派遣员工),生产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留用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的条件。
2.提供的见习岗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重点和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提升需要,与见习人员所学专业匹配,提供的科研类、管理类、技术类(不含操作岗)岗位数量不低于总见习岗位的30%。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场所、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
3.配备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作为带教人员全程带教,每名带教人员同时带教见习人员不超过2人。
申办材料:申报单位携带下列材料申报:
1.《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材料齐全,当场收件,待实地检查合格后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办理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