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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
本市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
来源:天津政务网 时间:2017-08-06 15:51:25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学前教育关系到民计民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介绍本市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孙主任,您好!

  孙惠玲: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好,孙主任,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好吗?

  孙惠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作为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重要突破口,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2010年以来,我市相继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提升计划(2013—2015年)和五年发展计划(2016—2020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2016年我市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将我市学前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我市学前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型幼儿园2092所,在园幼儿26.6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16%。

  主持人:为发展学前教育,近年来我市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呢?

  孙惠玲:一直以来,围绕着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盼,我市做了大量工作。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一是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我市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民心工程、市政府重点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等。我委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推动城乡幼儿园建设。涉农区以新建、提升改造幼儿园为重点,城区以接收开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为重点,鼓励城区通过“买、租、建”等多种方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010年以来,我市新建改扩建和提升改造了1000余所幼儿园。其中,2016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所,提升改造幼儿园120所。各区充分挖掘区域内可用资源,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提升办学条件。比如和平区,在原同文会馆旧址迁建改造和平八幼,新增3个班。再比如河西区,通过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和腾迁改造的方式,在梅江、小海地等人口密集居住区新建改扩建5所幼儿园,一定程度满足百姓对优质公办园所的需求。二是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针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相继制定《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天津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和《天津市民办托幼点基本要求(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2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安排4800余万元,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59所,惠及幼儿12.77万人。三是强化师资队伍。按照面向全体、突出重点、倾斜农村的思路,大力实施幼儿园师资培训。2010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幼儿园园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累计培训了1万余名幼师。2016年,我委制定了《天津市教师队伍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统筹规划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四是提升保教质量。我市坚持科学保教,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制定了《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幼儿园持续规范办园行为。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规范》是市教委组织专家历时一年的时间研制而成的,紧扣幼儿园保教质量这一核心要素,将幼儿园管理、师德建设、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幼儿发展等主要工作细化为20个项目,提出50条具体内容和要求。《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引导性,是指导幼儿园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手册,也是幼儿园加强自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促进《规范》落实、落地,市教委还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我后面会具体介绍。此外,我们还深入实施教育部《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点推动,以点带面,引导全市幼儿园将《指南》精神落到实处。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健全城乡学前教育教研和业务指导网络,定期对幼儿园开展业务指导。加大学前教育宣传,传播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自2012年以来连续6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和家长科学育儿。教育部网站多次宣传报道我市宣传月活动,给予充分肯定。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发展学前教育,资金是保障。那么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面有没有具体政策呢?

  孙惠玲: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比较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2014年,我市制定了《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建立了稳定的投入机制。二是设立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补助资金。2010—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提升计划期间,市财政对财政困难区给予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专项奖补,累计投入近3亿元资金。2016年,为鼓励各区继续做好“十三五”期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我市制定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扩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按标准对城乡幼儿园建设予以专项补助和奖补。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和奖补资金2.8亿元。三是实施学前教育资助金制度。2012年,我市制定了《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办法(暂行)》,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补助,解除困难儿童家庭的后顾之忧。目前,已资助幼儿近5000人次。

  主持人:今年6月12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学前教育一个重大政策。那么《实施意见》的研制背景是怎样的呢?

  孙惠玲: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对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2010年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底,我市开始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2017年6月12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实施意见(讨论稿)》,6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作为今后几年我市发展学前教育的指导性文件。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对《实施意见》出台背景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么《实施意见》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什么呢?

  孙惠玲: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健全一个体制,围绕四个重点,强化三个保障,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一个体制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四个重点是扩大资源总量、优化结构布局、完善体制机制和提高保教质量,三个保障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责任,提供有效保障。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指标上,一是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二是全市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主持人:资源建设是学前教育的重点工作,也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工作。那么《实施意见》在扩大资源总量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孙惠玲:自2009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九年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纳入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实施意见》将扩大资源总量作为重要任务,提出两点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建设和提升改造幼儿园不少于500所。在公办幼儿园建设中,着重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做到“三个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建成后的配套幼儿园用房必须无偿交付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对区政府在城区接收或者利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用房,开办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幼儿园或者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市财政给予奖补。对未按规定建设、闲置或改作他用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清查整改。二是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对人口集聚村庄幼儿园、原小学校舍改建幼儿园和生态保护区搬迁幼儿园,统一进行标准化新建和提升改造。

  主持人:农村学前教育是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对于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实施意见》有哪些考虑呢?

  孙惠玲:一是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这一点刚才已经介绍过了,在此就不赘述了。二是完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长效发展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保障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的意见》,从法人地位、教师编制和生均公用经费三方面完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机制。法人地位方面,将全市17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教师编制方面,对部分未核拨过编制的,按照每所中心幼儿园不超过2名事业编制的标准给予补充。生均公用经费方面,参照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至2018年逐步达到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这个政策对乡镇中心幼儿园来说真的非常及时,各区落实的积极性也很高。比如静海区,按照政策目前已经为3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补充了72名事业编制师资,成效非常显著。三是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在经费投入、教师培训、项目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到2020年,全面落实农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农村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

  主持人:刚才您介绍,我市要建立健全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那么《实施意见》中对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孙惠玲:《实施意见》提出,发展民办幼儿园,一是扶持民办幼儿园。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别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补。今年我市制定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效奖补机制。专项奖补资金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的实际学位数量安排,每实际提供一个学位每年补助500元。二是规范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我市民办幼儿园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主持人:保教质量的提升、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学前师资队伍建设也是我市一直重点推动的工作。在《实施意见》中又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呢?

  孙惠玲:《实施意见》关于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四条措施,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教育工作和教师职务评聘、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等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完善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要求各区每年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岗位公开招考幼儿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三是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实施“追求卓越”幼儿师资培训项目,培训100名优秀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和幼儿教育教研员。实施乡村幼儿师资培训项目,培训100名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000名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四是健全教研指导网络。首次对幼儿教育教研员配备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区要配备2名以上幼儿教育教研员,负责组织开展教研指导活动,确保教研指导工作覆盖各类幼儿园。

  主持人:那么《实施意见》在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呢?

  孙惠玲:为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幼儿园管理标准和民办托幼点备案制度。下面我依次介绍。完善幼儿园管理标准方面,2016年以来,我市已相继制定了《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标准(试行)》、《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设备装备标准(试行)》和《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要求,要贯彻落实好这些规定,以标准促规范、保安全、提水平,推动幼儿园不断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发展。完善民办托幼点备案制度方面,要求各街道、乡镇要严格落实我市民办托幼点管理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民办托幼点申报备案工作,按照民办托幼点基本要求,明确备案程序、提交材料;对辖区内各类幼儿看护点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制订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民办托幼点日常管理工作。

  主持人:《实施意见》在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呢?

  孙惠玲:《实施意见》提出,幼儿园要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主要有四点要求,一是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二是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我市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相关规定,这个相关规定包括前面介绍的《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等保教质量规定。三是关注小幼衔接,制定我市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相关规定。四是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另外,《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加强卫生保健管理,落实国家和我市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相关规定,保障幼儿身体健康。

  主持人:安全工作事关幼儿健康成长,是家长关注的重点,那么《实施意见》在幼儿园安全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呢?

  孙惠玲:我市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千方百计确保师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实施意见》从三方面强调幼儿园安全。在人员配置方面,要求按标准配齐幼儿园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配备相关装备器械,确保安保人员依法有效开展工作。在规范管理方面,强调要制定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标准,以规范的管理提升幼儿园安全水平。在部门职责方面,明确提出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规范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管,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主持人:《实施意见》出台后,如何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呢?

  孙惠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和财政、建设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区人民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统筹推动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并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保证经费投入。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将学前教育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主持人:孙主任,为落实《实施意见》,市教委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孙惠玲: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我委目前开展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对《实施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市教委对《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将18条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处室,明确责任,要求扎实推进,确保相关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资源建设。按《实施意见》提出的“至2020年全市建设和提升改造幼儿园不少于500所”任务,今年,我们安排了“新建、改扩建、提升改造幼儿园100所”的任务。我委积极部署,各项任务进展顺利。目前,86所幼儿园已开工建设;10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完工并由教育主管部门接收;暑期即将有一批维修改造项目开工。三是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师资水平。今年,市教委利用暑期,开展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专项培训。为保证培训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市教委邀请天津市儿童医院、市急救中心、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专家和天津师范大学教授等14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深入各区开展巡回式培训。培训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需求,主要围绕保教管理、一日生活教育、环境和幼儿发展、保教装备、卫生保健、急救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受到各区的广泛欢迎。7月10日,我们深入蓟州区培训。虽然正值酷暑,但专家和学员的热情不减。专家们冒着近40度的高温,为300余名教师开展了整整一天的培训。学员们专心听讲、认真记录,积极互动,成效非常显著。像这样的培训全市共安排16场,参训师资达到5000余人次。

  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继续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孙主任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介绍本市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至此结束。(转自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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