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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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5 14:12

南开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报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02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南开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界湖泊及坑塘名单

湖泊(16):水上公园东湖、水上公园西湖、动物园湖、南翠屏公园湖、奥体中心湖、长虹公园湖、绿水园湖、枫林园湖、宾悦公园湖、天大青年湖、天大爱晚湖、天大友谊湖、天大敬业湖、南大新开湖、南大马蹄湖、阳光壹佰湖。

坑塘(6):俊城浅水湾水塘、水乡花园水塘、凌奥工业园水塘、南开大学小引河、周邓纪念馆水塘、盛津园水塘。

    二、本次划界湖泊及坑塘管理范围标准

各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开展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建成区开放式景观湖参照《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加强建成区内各公园湖塘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管理情况,以规划设计范围为准;承担引排水任务或具备生态功能的河道、沟渠参照《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堤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坡脚以外各10米,无堤段管理范围为上河口外缘向外延伸10米;其他沟渠、坑塘(含塘坝、景观水体)按照管理保护需求因地制宜的划定管理范围,原则上不能仅划定至上口线。

    三、湖泊及坑塘管理范围划界情况

    1.湖泊管理范围划界名录

序号

湖泊名称

面积(公顷)

管理范围

1

水上公园西湖

43.56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2

水上公园东湖

23.91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3

动物园湖

13.01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4

南翠屏公园湖

6.13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5

奥体中心湖

10.23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6

长虹公园湖

6.46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7

绿水园湖

1.58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8

枫林园湖

0.92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9

宾悦公园湖

0.83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0

天大青年湖

5.20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1

天大爱晚湖

1.25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2

天大友谊湖

2.73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3

天大敬业湖

2.50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4

南大新开湖

1.42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5

南大马蹄湖

0.82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16

阳光壹佰湖

3.67

现状上开口以外10米范围内

2.坑塘管理范围划界名录

  • 序号

    坑塘名称

    面积(公顷)

    管理范围

    1

    俊城浅水湾水塘

    1.39

    现状上开口以外5米范围内

    2

    水乡花园水塘

    0.56

    现状上开口以外5米范围内

    3

    凌奥工业园水塘

    0.62

    现状上开口以外5米范围内

    4

    南开大学小引河

    0.90

    现状上开口以外5米范围内

    5

    周邓纪念馆水塘

    0.76

    现状上开口以外5米范围内

    6

    盛津园水塘

    0.60

    现状上开口以外5米范围内

本次对名录以外建成区开放式景观湖、坑塘等河湖开展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是强化对已完成划界河湖的监督管理,补齐未划界河湖的管理保护短板,实现市域范围内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全覆盖,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基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22-23455713



20221115

南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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