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债务限额分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预〔2024〕4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第2批)的通知》(津财债务〔2024〕57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收回和下达结存限额、下达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债务〔2024〕77号),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007万元,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22,3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由392,161万元调整为394,16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由1,038,000万元调整为1,160,300万元。结合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发行需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本次新增债券限额具体分配如下:
一般债券2,007万元,用于南开区远年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专项债券39,200万元,用于南大附中地下停车场项目、战备楼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健康南开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
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18,500万元。
再融资债券64,60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二、调整以前年度一般债券资金用途
2023年,发行公安南开分局一般债券2,400万元用于公安视频监控项目,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反馈用款需求,计划将9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至公安南开分局705网络建设项目。
三、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一般债务限额下达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826,971万元调整为828,9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826,971万元调整为828,978万元。
本次专项债务限额下达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79,308万元调整为301,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79,308万元调整为301,608万元。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