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天津市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南开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进行调整。
一、新增债务限额分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1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预〔2024〕32号),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861万元,一般债务限额由375,300万元调整为392,161万元。结合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发行需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本次新增债券限额具体分配如下:
供热设施改造5,638万元、战备楼地块校舍建设项目3,000万元、公安分局特警支队及办案中心建设项目1,700万元、供热管网建设1,400万元、奥体中心消防救援站项目1,100万元、自然灾害应急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767万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项目570万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450万元、政务内网建设项目360万元、六马路地块配套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300万元、天津市第二十九中学新建高中工程300万元、汾水道消防救援站项目270万元、南开区政务办新址装修改造配套政务服务相关弱电项目270万元、兴南街公安司法便民大厅改扩建项目230万元、原天津市南开区外国语中学新建幼儿园工程200万元、信美道地块项目室外供热管网热力二次管网工程112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99万元、无纸化办公系统建设82万元、笔记本电脑13万元。
二、调整分配以前年度一般债券资金用途
我区2016年至2023年共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43,3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校舍改造、派出所改造、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公园建设、消防设施购置项目等。截至2024年7月末,上述一般债券资金剩余25,458.07万元未使用,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反馈的用款需求,计划继续使用20,166.74万元,剩余5,291.33万元需重新分配。
为用足用好一般债券资金,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拟将5,291.33万元一般债券资金用途调整为:公安分局特警支队及办案中心建设项目2,280万元和天津市南开区战备楼D地块学校项目3,011.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全年收入预判,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765,110万元调整为826,971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06,600万元,加预计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62,233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861万元,上年结转51,00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拟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0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29,272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765,110万元调整为826,971万元,其中:区级支出730,329万元,上解支出82,14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64,068万元调整为179,308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4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56万元,上年结转163,812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4,40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64,068万元调整为179,308万元,其中:区级支出125,50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8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000万元。
五、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调剂情况
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市级要求,确保全区三公经费总额407万元只减不增。因工作业务需要、机构改革等原因,部分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了调剂,涉及的部门包括区委办、区委社工部、区投促局、区数据局等。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