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开分局 | ||||
项目名称 |
南开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核查项目 |
主管预算部门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开分局 |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4.11-2019.5.30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6 |
执行数: |
15.3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15.33 |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在图纸上标注范围及用地性质有异议的图斑 |
我区调查成果主要涉及调查界线、城镇村等用地和地类图斑数据,复核确认情况如下: | ||||
目标2:对界域范围有异议的图斑进行实地核查 |
2019年9月份,收到国家反馈疑问图斑共702个,经区三调办对所有疑问图斑进行逐个核实,按照国家要求修改图斑206个,不修改并提供外业举证照片图斑493个,不修改并提供情况说明图斑3个,已完成修改及补充举证工作,并于11月将三调成果再次上报市三调办。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效益指标 |
调查我区土地利用图斑2076块,合计面积约为4034.93公顷 |
通过调查我区土地利用图斑2265块,合计面积约为3796.57公顷。能够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利用基础数据,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宏观调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一基地三区”和美丽天津的重要保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
全部完成。 | ||
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 |
促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能够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举措。 |
全部完成。 | |||
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
全部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
自评情况说明:一、工作开展情况1.成立组织 自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复核工作开展以来,按有关要求于4月上旬成立了以王伟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各街道办主任及相关委局领导为成员的南开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开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郑晓辉局长担任,具体负责三调工作组织推动、作业协调、成果复核确认、工作进度和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2.工作开展 为搞好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复核工作,经区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1)宣传动员阶段 区领导小组在三调工作开展之初,即提出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一定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证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理解保证“三调”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意义,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复核内容。 (2)具体开展阶段 鉴于三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和作业精度,经向南开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请示,特聘请专业测绘队伍完成主要工作。在测绘队伍作业过程中,我分局数次组织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与测绘队伍进行数据对接、现场踏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核实解决。经多次数据调整完善后,于4月29日形成最终成果数据。 (3)成果确认阶段 最终成果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我分局于2019年4月30日统一发放至各街道办事处,告知各街道所要确认的内容,并要求5月6日前反馈区政府,目前确认工作已经完成。 二、复核确认结果 我区调查成果主要涉及调查界线、城镇村等用地和地类图斑数据,复核确认情况如下: (一)各级调查界线 区级街道级和村级调查界线、编码、名称准确无误,同意界线成果。 (二)城镇村等用地 城市(201)、特殊用地(205)范围及标注信息准确无误,同意调查结果。 (三)地类数据 此次第三次国土调查涉及我区的标准分幅图共28张,图斑2075块,合计面积约为4034.95公顷。地类数据(含地类编码、地类名称、图斑边界、权属性质、权属单位、权属边界以及相关标注等)总体准确,提出异议图斑496个,1176.17公顷,经内业核查、外业踏勘及街道核实对问题图斑,均据实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数据。现对上述成果予以确认,无异议。 经全面复核,各地类图斑面积及占比如下: 住宅用地1542.39公顷,占38.5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50.55公顷,占26.38%; 交通运输用地(不含农村道路)667.99公顷,占16.76%; 商业服务业用地454.06公顷,占11.39%; 工矿用地150.63公顷,占3.79%; 空闲地113.07公顷,占2.85%; 河流水面46.27公顷,占1.16%; 特殊用地9.89公顷,占0.26%; 水工建筑用地0.1公顷,占0.01%; (四)其他情况 我区不涉及土地权属区、开发园区、推土区、拆除未尽区、重要项目用地、设施农用地、温室大棚用地等图层和可调整地类评估,无干渠、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耕地内部二级地类修改等情况。 | ||||
填表人:复核人:联系电话: |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