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典型案例
为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问题,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群众放心消费,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予以警示。
案例一:天津市南开区某餐饮店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5年7月29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御品居”小磨香油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29日,在有效期内,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香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津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5年8月8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孚莱德大豆油”(净含量:20L)在有效期内,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大豆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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