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信和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政府效能、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按照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推进。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在此,对我单位一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台信息,及时报送并实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公开审核,明确审核主体和审核流程,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公开程序、方式和时限精准无误,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本年度我办两微平台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隐患,无泄密事故。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52条,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214条,其中国家政策专栏35条、市级政策专栏52条、区级政策专栏59条、惠企服务专栏6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2件,其中包含申请信息予以公开的7件,信息不存在的6件,经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件,不属于本单位法定职责16件,已对外公开1件,均按时限办理,无超时现象。2024年度,我办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
(二)重点工作公开
1、聚焦协同发展,深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与北京海淀探索创新“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再增加13个企业开办类高频合作事项。打通与北京昌平、雄安新区、大厂回族自治县等新两翼合作关系,扩展“朋友圈”。截至目前,共与以京津为核心的28个地区延伸了201个区域间合作事项。区政务服务中心京津冀“跨省通办”窗口实现营业执照异地办理、发放、领取,为10余家企业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业务。
2、聚焦民生改善,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全年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深入贯彻国家级市级方案要求,将国家级市级13个场景落到实处,结合区情区况,充分挖掘南开区企业群众高频需求,推出10个区级特色场景。聚焦系统集成“一门一网一线”服务,全面调动各部门服务资源,建成“13+38”的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新推出的10个区级场景平均减少办理时间43.2%,减少申报材料14.2%,其中“60岁以上老人为老服务一件事”已惠及180余位老人,“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架起天开园企业与南开区存量资源——中环产业园连心桥,为园区企业成功匹配了小试基地。
3、聚焦服务清单,推行惠企服务改革
印发并公布2024年南开区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免申即享事项清单、中介要件目录等7个事项目录,实现各类事项颗粒化管理。2024年,全区以“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办理5600件,在日新学校高中部审批中运用承诺制办理,护航南开区增加高中学位,针对银发经济建立健全“关联事项一次性告知、上门服务、集成办理”的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精准、专业、高效服务天津市首家护理中心落户南开。
4、聚焦重点项目,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做优做强天开园“第一窗口”,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企业开办、人力社保等219项服务事项现场办理,医保等14台自助机24小时自助服务,再创“一企一档一策”服务机制,为884家企业建档,定期跟进,精准服务。瞄准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靶向制定服务政策,健全服务专班,完善上门服务流程,提高各环节各部门联动水平,在南开区城市更新项目等项目审批中保持高效率,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三)融媒体平台运营
2024年区政务服务办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截至2024年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170余篇,发布微博号信息量170余条。内容涉及营商环境最新政策及相关内容宣传、市、区委最新精神学习、安全教育、国家安全、“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内容。同时,积极参与“网络中国节”“网络安全周”“消防安全周”等话题宣传,积极配合网信办、国安办等部门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网上主题宣传氛围。2024年开辟“优”无止境 南开区持续唱响“解‘南’题‘开’心办营商环境品牌2024年季度优秀案例展示”专栏,“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解读专栏用以常态化宣传季度工作亮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9 |
0 |
0 |
0 |
0 |
3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8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23 |
9 |
0 |
0 |
0 |
0 |
3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1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不及时
部分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有些信息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公开,导致信息不对称、不全面的情况,影响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
2、信息公开不便民
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便民的问题。有些信息公开评台不够便捷,难以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不利于公众对政务信息的了解和参与。
(二)改进方案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强信息公开意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使得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得到重视和保障。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确保信息能够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地公开。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规范的信息公开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民性。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政府部门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积极公开政府工作中的要点和决策,让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行为。
4、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政府部门需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评台,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获取的需求,使信息公开更具便民性,增强公众参与度。
(三)行政复议整改处理情况:
本年度我办收到行政复议两件,一件结果纠正,一件尚未审结。
被结果纠正的行政复议中指出本办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履行答复职责这一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做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坚决杜绝回复超时问题,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职责。
(四)结论
政务公开工作在改进情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务公开工作会逐渐得到改善。政府部门应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积极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在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强公众参与,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交流机制,以便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全年累计3次:2次自然人和1次企业申请均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