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政务服务,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的有力抓手。一年来,在区政府办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务服务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区文件要求,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要点完成情况
1.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完善以权责清单为依托的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本机关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全面反映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的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加强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地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对我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立改废,通过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2.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拓宽发布渠道
充分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丰富内容形式,增加发布频次,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加快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我办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3.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信息主动推送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理进度,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4. 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应对突发事件
发布信息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部门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5. 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在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的同时不忘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做好我办新媒体安全防护。
6.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2020年度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度我办微信公众号“南开政务”发布信息139篇,新浪微博平台发布信息98条。
2.政府网站首页发布政策文件9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9条,机构内部信息5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80条,财政预决算7条,重大项目信息6条,建议提案2条。
(三)依申请受理、答复情况
2020年,区政务服务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件,其中现场渠道9件,网上渠道4件。自然人提出申请12件,法律服务机构提出申请1件,全部予以公开。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区政务服务办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 | -4 | 63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29964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注:按市政府要求,如填写此项需说明原因) | |||||||||
(七)总计 | 12 | 1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区政务服务办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不仅保证事后公开,还要加强事前、事中公开,以及掌握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并长期坚持。二是部门动态发布不充分不及时。在深挖信息亮点方面做得不够充分,近日我办拟定《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利用政治学习大讲堂的时间向各进驻部门、各科室进行传达,力求在2021年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寻求突破。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突击公开现象,应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对公开资料规范性进行审查,注重平时积累,立卷归档,杜绝“胡子眉毛一把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