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示
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审核,以下家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条件。现将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6日 至 2025年9月30日 止
公示内容: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补贴人口数 | 人均月收入 | 户籍地址 | 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m2) |
1 | 满金鹏 | 1201*********** 831 |
2 | 低保家庭 | 天津市南开区三潭路三潭东里2号楼7门106号 | 按政策不认定面积 |
注: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其他住房。
公示中申请人如果有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条件的,可按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27228633
举报地址:南开区复康路5号
公示单位(盖章)
2025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