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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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开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2:57


天津市南开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开区医保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批有关规定,并制作《南开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情况审批表》,进一步推动医保领域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建设的进程,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南开区医保局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需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报送区机关进行终审,并呈报领导审批后才能发布

2.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泄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南开区政府网站规范要求,通过新媒体平台持续深化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持续推送、转发医保相关政策和社会民生热点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新媒体平台累计发文176条,阅读量超10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主动公开时限需精准和及时

2.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拓宽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和广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经办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一是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二是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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