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案例名称】
天津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天津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某对该行为负有责任。
【查处理由及结果】
该单位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连成对该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截至2024年3月12日,已经复查完毕,该企业已将各项隐患问题整改完毕。
【案例教训】
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复杂严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有限空间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等情况,作业危险性高,事故救援难度大,盲目施救往往导致伤亡扩大。
一些企业对有限空间中毒亡人风险认识不清,风险辨识能力不足,不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安全培训不到位、防护装备不齐全,盲目施救问题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教训极其惨痛。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中毒、缺氧窒息、燃爆以及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诸多安全风险,在某些环境下上述风险可能共存,并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
按照新出台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及有限空间辨识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部分企业对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亡人风险认识仍存在盲区,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普法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学习有限空间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提示】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要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