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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8]3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北京奥运会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督查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内容
督查范围:各委办局、街道、公司及有关生产企业
督查内容:
(一)督查委办局、街道、公司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情况;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奥运行动”指示精神和落实市“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及措施、方案;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3、事故查处和行政执法情况;
4、应急措施准备与预案制定情况;
5、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活动情况;
6、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7、街道安监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督查重点生产企业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与隐患消除是否到位;
4、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是否落实,安全费用是否逐年提高;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以及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
6、重大危险源、作业现场、外来施工人员是否有效监管监控;
7、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是否培训教育并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8、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9、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和按规定应缴纳相关费用是否落实;
10、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是否经常;
11、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二、督查时段划分及任务
分四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4月28日-5月5日,制定督查实施方案,开展“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工作部署。
第二时段:5月6日-5月31日,检查各街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开展“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全区危化企业、建筑工地和体育场馆周边宾馆饭店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治理隐患。
第三时段:6月1日-6月30日,复查存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好三项工作:即,请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形势任务讲座;在区行政许可中心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展览;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印制文化衫5000件,发至学校、工地、社区、工厂等单位人员穿着。指导各街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四时段:7月1日-8月31日,充分发挥三级监管网络的作用,检查全区的重要设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责任、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再组织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
三、督查方法和形式
1、督查组到各街督查,询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记录等。
2、在督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帮助街道及管理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3、督查组对督查情况给予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督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照职责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组织分工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成立以张贯新任组长,汪光明、吴海鸥、张远军任副组长的“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各单位和企业认真开展“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并对活动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组成4个督查小组对各街进行督查。
第一小组:由张贯新同志带队,成员:张猛、岳大庆、赵浚羽。
联络员:张猛 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
督查单位:向阳路、长虹、嘉陵道和王顶堤
第二小组:由汪光明同志带队,成员:王冬生、张津生、李羿。
联络员:张津生 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
督查单位:水上公园、学府、万兴、体育中心
第三小组:由张远军同志带队,成员:于耀东、韩熠、徐东月。
联络员:于耀东 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
督查单位:鼓楼、广开、兴南、华苑
第四小组:由吴海鸥同志主要负责奥体中心周边、南京路、富康路、卫津路等与奥运有关的房屋粉刷、平改坡、路面提升和绿化等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委办局、公司、街道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将“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排查治理隐患工作结合起来,与应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结合进来,扎实推进“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行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密切配合综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每检查一个单位,综合督查小组要与被检查单位交换督查意见,指导隐患整改。
(三)各综合督查组联络员要及时掌握和整理被督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每个督查时段结束后,各督查小组要写出专题报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督查工作推动会,听取各小组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督查工作的意见。
南开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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