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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度天津市南开区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04-28 17:34

天 津 市 南 开 区 卫 生局 文 件

 

津南卫医〔2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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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度天津市南开区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医疗单位、辖区有关医院:

    为做好2011年度南开区妇幼卫生工作,现将《2011年度天津市南开区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开区卫生局

                            2011年3月16


2011年度天津市南开区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2011年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宗旨,紧密结合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要求,强化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整体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内涵,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积极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更好地实现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以建立符合社区卫生服务特点的新型妇幼群体健康管理和服务模式为契机,全面实施 “社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标准化建设。

2011,在前期华苑医院试点工程建设落成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妇幼人群需求,在全区的社区医院组建街域妇儿保健中心。打破传统机制束缚,优化学科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功能分区,分为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两个主要功能区域,更广泛的适应妇女儿童的保健需求,施行实体化管理,集中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2011年底,各社区医院妇儿中心达到布局合理、就医流程顺畅、基础设施齐全、人员配置优化、服务功能完善、环境温馨高雅、管理运行规范的标准化水平。使辖区妇女儿童得到高质量、高水准的妇幼保健服务。

二、强化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完善区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推动妇幼工作健康、持续和规范发展。

(一)区妇幼保健机构应以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职能。2009年南开区妇保所率先在全市实现了与水阁医院临床业务剥离工作,按照市文件要求于2011331日前统一更名为“天津市南开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更名按规定程序报批,核定编制、引进人才,不断提升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妇幼保健个体化、系统化服务

(二)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区妇幼保健所将于20111231日前改扩建成“南开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转型后的妇保所资源整合,明确功能定位、拓展服务项目,改善基础设施、调整科室布局、确保业务用房达到标准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按照标准,辖区人口在60万人以上(不含60万人)的,房屋面积要达到4200m2。房屋内设布局、设备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

三、明确2011年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任务。

(一)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7%以下。

(二)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12项免费惠民项目覆盖率全部达到90%以上。

(三)其他具体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5%

2.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98%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8%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95%

8.自然分娩率达到50%以上。其中,三级助产技术机构达到40%以上,二级助产技术机构达到50%以上(区县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达到45%以上),一级助产技术机构达到60%以上。

四、加强“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目标管理,着力控制“两大指标”,保证母婴安全。

    ()抓好围产期关键环节,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2011年要继续加强各级产科医院的督导和管理,实现有效控制。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加强高危儿童的早期筛查与干预。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作用,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深入推进《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的贯彻实施。

(一)2011年将继续推进12 项免费惠民项目的实施,做好阳性病例的后续干预治疗。积极推进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预防、生殖健康等项目的健康促进。提倡自然分娩,加强剖宫产控制。

(二)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终期评估,总结和分析公共卫生成果,开展行动计划有关项目的科研。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 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继续做好各项常规数据的统计监测工作;在现有网络信息软件使用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推动妇幼工作快速发展。重点做好和社险部门联网实现孕产妇手册的建立,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合作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与残联共同加强缺陷儿童的干预救助。

七、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 

在全区范围内宣传、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在全区托幼机构启用天津市妇幼卫生信息网的集体园所卫生保健分系统,保障儿童在园期间的系统管理。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管理。

八、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孕妇学校的能力建设和健康教育队伍水平,规范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促进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

九、强化法制建设,加强妇幼卫生监督执法。

完成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资质的校验。认真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广告等违法行为。                                       

 

南开区卫生局

20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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