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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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开区2008年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3-18 13:14

天 津 市 南 开 区 卫 生 局 文 件

津南卫 [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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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开区2008年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方案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441号)和2007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08年天津市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方案的通知》(津卫疾【2008382号)要求,结合我区具体工作,制定此技术方案,请遵照执行。

                                                                                                 

 南开区卫生局预防保健科

20081015

主题词:卫生  预防  方案  通知                          

          

 

2008年天津市南开区实施麻疹疫苗强化

免疫技术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通过采取以疫苗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在我国已被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我国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2012年将在中国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此,卫生部印发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卫疾控发〔2006〕441号),对消除麻疹工作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要求。按照2007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拟定的天津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131号)要求,我区将在今年底完成8月龄至14岁年龄段所有人群(包括流动人口)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做好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街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实施时间、目标人群和范围

我区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时间为2008年12月5~15日。目标人群为本地和流动人口8月龄~14岁年龄段(即1995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在学儿童上限至初二)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的所有人群。

三、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2008年10月~11月)

1.成立组织领导和有关技术指导机构

区政府参照天津市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领导、行政推动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区局成立了相应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即督导工作组和接种反应处理诊断小组,负责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

督导工作组名单及具体分工如下:

      长:柳光斌

    副组长:寇德江  徐桂华 

      员:孟兆远 王楠 孙德成穆杰高玲玲 王现玲 胡鸿媛 鞠颖 刘虹宇 郑雅静 王琳 雷鸣 常青  李树林

  具体分工如下:

  现场1   负责地区: 体育中心医院、华苑医院

  组长       寇德江     成员  刘虹宇

  现场2   负责地区: 学府医院    东南角口腔医院

  组长       徐桂华     成员   郑雅静

  现场3   负责地区: 向阳医院  长江医院

  组长       孟兆远     成员  鞠颖

  现场4   负责地区: 王顶堤医院  水上公园医院

  组长       王现玲     成员  王琳

  现场5   负责地区: 汶水医院   南开中医院

    组长       高玲玲     成员  雷鸣

  现场6   负责地区: 理疗医院   西北角医院

    组长       胡鸿媛     成员   常青

    信息汇总组  组长  王楠    成员  穆杰 

    物品保障组  组长 孙德成   成员  李树林

职责:对负责地区强化免疫活动摸底调查和接种实施两个阶段分别进行督导。督导员应通过观察、调查、询问和听取社区医院强化免疫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等情况介绍,全面督导社区医院强化免疫工作情况,全面了解摸底调查质量和现场接种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工作内容详见《天津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操作手册(区、县级)》。

接种反应处理诊断小组名单及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柳光斌

副组长:王现玲

成员:胡鸿媛  鞠颖  刘虹宇 高玲玲 郑雅静

职责:诊断小组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天津市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预案”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理。

2.完成相关物资准备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疹疫苗、注射器的政府招标采购和分发,同时印制并下发所需培训及操作手册、相关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

(2)局及防病站负责做好辖区麻疹强化免疫各相关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及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合理布置冷链设备,保证强化免疫接种质量。

(3)11月30日前区防病站根据制定的物资分配计划,向各街发放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疫苗分发要详细、准确地做好记录。

3.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11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参加强化免疫工作人员的进一步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

(2)强化免疫目标人群、时间、指标;

(3)组织实施;

(4)宣传动员方法;

(5)目标人群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

(6)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

(7)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

(8)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9)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以及数据库的录入;

(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4.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要积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工作,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还要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入户,要着重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地,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和死角。特别是在强化免疫前5天,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区防病站要在11月15日前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各种宣传画、宣传单分发到各街。

5.开展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及评估工作

本次强化免疫对目标人群实行属地化管理,切实做好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局对辖区摸底调查要进行质量评估。街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散居目标人群(包括流动人口)的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参与强化免疫督导评价。教育局具体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学校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协助接种单位对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实施接种工作。公安局(包括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开展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和必要的维持接种现场秩序的工作。区防病站和各接种单位要积极参与强化免疫目标人群的摸底工作并做好技术指导。

(1)摸底登记: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在11月底前完成目标人群登记造册工作。要求登记在册儿童数≥统计局掌握的儿童数。局至少派1名专业人员对各街摸底登记造册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派1名专业人员对各区县摸底登记造册工作进行全程核查。局于11月底前,对各街上报的目标人群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2)摸底登记评估:12月1日~3日局组织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片区重新开展调查。

1岁~6岁各年龄目标人群摸底调查质量可用下列指标评价:

①1岁~6岁各年龄组目标人群至少应大于当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②1岁~6岁目标人群数应大于既往查漏补种摸底调查同队列数。

评估方法:每个街随机挨门挨户调查8月龄~6岁儿童30名;随机调查1所幼儿园、1所小学和1所中学各50名目标人群,询问、核对摸底登记表,若发现一名漏登对象,该街须重新进行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12月)

2008年12月5日~15日实施现场接种工作。12月5日~9日针对8月龄~6岁目标人群实施接种,12月10日~12日针对7~14岁目标人群实施接种,12月13日~15日开展查漏补种。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或巡回接种的方式。为保证接种质量,应尽量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冷藏保存。对于未到现场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目标人群按时接种,发现未登记造册的儿童要及时进行登记、接种。实施接种期间,防病站要安排专业人员对各接种单位进行全程督导。

(三)评估总结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2月)

1.接种率评估

于12月25日前,局及防病站组织完成对强化免疫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全程参与。如果被抽查地的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区要进行查漏补种。同时,市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全市接种率评估复核。

接种率快速评估要求全区共调查8月龄~14岁的220名儿童,具体方法如下:

(1)8月龄~6岁儿童:随机抽3个街,以该街接种单位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随机抽查2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入户调查15名目标人群,每个街乡累计调查30名儿童,每个区累计调查90名儿童。

(2)7岁~14岁儿童:随机抽查1所托幼机构和2所学校,在抽查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分别调查30名目标儿童,累计调查90名。

(3)社会调查:在市场、车站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公共区域抽查40名8月龄~6岁的目标儿童。进行社会调查时不查在校、在园儿童。

在接种率快速评估过程中发现强化免疫实施期间不在本市的目标人群要及时进行补种,但不计入抽查的样本数。

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认可与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现场抽查不要求查看儿童的接种记录,调查结束后与街接种登记核实并判定结果。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由接种人员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

2.资料总结上报

强化免疫结束后,要按有关要求逐级上报工作总结。

总结报告逐级上报的时间如下:12月底前,街报告至区级;2009年1月20日前,区级报告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ouxiaoyan1999@126.com;2009年2月底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至天津市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经审核后市卫生局上报卫生部。

四、保障措施及有关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各组织机构的作用

区政府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以及卫生、教育、公安和街办事处,要按照各自职责,在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中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切实做好各项组织、行政和技术推动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实施安全接种

为保证安全接种,各接种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操作手册》及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严防接种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做好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留观等。本次强化免疫统一使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的注射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注射器的领发、使用和销毁登记。

2008年12月1日至强化免疫接种结束后1个月,原则上不安排麻疹疫苗和麻腮风疫苗的常规接种。

(三)实施冷链运转,确保疫苗质量

各单位要确保疫苗贮存和运输的冷链条件,确保疫苗质量;麻疹疫苗包装一旦开启,30分钟后不能再行使用。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天津市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的通知》(津卫疾〔2008〕245号)文件精神做好接种反应的处置工作。防病站同时开展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监测工作持续到12月底。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在异常反应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避免事态扩大。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五)经费投入保障

市财政负责强化免疫疫苗、注射器、接种人员补助的经费管理。区财政负责落实辖区强化免疫的有关工作经费。接种人员补助经费在强化免疫工作评估后发放。接种过程中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六)加强督导检查

区政府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督查。卫生局和防病站将按本方案要求在各关键环节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全程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向有关部门通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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