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序号 | 程序 | 条件 | 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日期 | 执法主体 | ||
当事人名称 | 处罚事项 | 违则条款 | 罚则条款 | ||||||
1 | 普通程序 | 杨某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一、没收出版物4个; 二、罚款3000元 | (津南开)文综罚字[2021]第9号 | 2021年6月25日 | 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备注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普通程序: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上述行政处罚信息已于天津市司法局网站主页“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主动公示,详见http://xzzfjd.sf.tj.gov.cn/zfcaseinput/#/publiccasepage/publiccaselistpage |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