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08: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南开区人社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主动公开的文件印发后,均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2份,均按时在南开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保持申请渠道畅通,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法定时限,保障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满足申请人需要。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在印发公文加强审查把关,将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查问政互动平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南开区政府网站规范要求,统一标准规范,落实整改要求,提升信息化服务效能。全年在我局网页共主动公开485条信息,在南开区政府网站更新动态42条

是新媒体平台影响扩大。“南开人社局”微博、“南开人社”微信公众号积极发挥网上舆论引导、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重要作用,强化传播效力,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百姓关切。政务新媒体累计发文511条,阅读量超30万人次,形成较强的影响力。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0 

1

0 

10 

2

0 

2

4 

8

4 

0 

0

2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围绕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领域,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水平,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附件: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