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给予以下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1. 天津市南开区怡寿园养老院
2. 天津市南开区海朋咨询服务中心
3. 天津南开广益门诊部
4. 天津市南开区星瀚幼儿园
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英进修学校
6. 天津市开放职业培训学校
7. 天津市城防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
8.天津市铭航职业培训学校
9.天津市朴华致远职业培训学校
10.天津市南开区园林科学技术协会
11.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燃机制造分公司科技协会
如上述社会组织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或天津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依法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