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天津市南开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25 18:00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南开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南开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1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南开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27459971

南开区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问答

1.此政策涉及哪些人群?

答:此政策实施范围为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2.此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3.此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此政策自2025125日起实施。

4.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有哪些调整?

答:2025125日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31日。

5.此政策涉及的房产及持有时间如何界定?

答: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6.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不受影响,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7.何时可申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

答: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为每年5月。

8.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答: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5125


附件: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